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

超越嫉妒

嫉妒是一種普遍存在的感覺。除非已付諸行動,否則它不是病態。這種感覺是正常的。但它所引起的感覺時常失去了理智。

嫉妒的感覺並非全都是不好的。常常經由此種感覺,我們得到了必要的內省,可導使我們珍惜他人的價值。嫉妒的感覺也可以有助於把我們內在的需要表現出來,因此而使我們改變我們的行為。佛洛伊德說:「嫉妒是感情狀態之一,就像憂慮一樣,可以說是正常的。」他相信,自認為絶無嫉妒感覺的人,可能是欺騙自己,要不然就只是壓抑他們的感覺,並把這些感覺摒棄在他們所知覺生活之外,結果,這些人被迫以不自覺的行為來處理枝枝節節的嫉妒。如果加以壓制並一脫離了知覺的控制,嫉妒就可能毫無預兆的突然出現,這樣,豈不是更加危險。

嫉妒可能是好的,也可能是壞的,它並非端視我們如何感覺,而在於我們怎麼做,以及對我們所感覺的去採取什麼樣的行為。嫉妒不是無中生有的。它主要起自與別人積極而親密的關係。通常,我們愈是在乎,嫉妒的可能性就愈大。人與人的關係通常開始於相互的吸引。當這種吸引增加,就常出現了佔有。由於並沒有足資保證的安全感或永久性,我們就常常易於嫉妒。

嫉妒可以用很多方法來處理。當安全感或佔有感受到威脅時,最本能的反應就是攻擊 - 為我們相信對我們有利的而戰。
有的人則自己找理由解釋。告訴自己,對方不如我們。使自己相信,我們不屑於這種狀況,不值得花精神去對付。
一部分人則選擇退縮。他們逃避目前狀況,並使自己相信,他們所不清楚的事就不能傷害他們。
還有一些人願意扮演苦難的角色。他們默默忍受。他們感到無助,可是並不因而採取行動。他們等待、他們期望,他們祈求情形轉好。
有些人則扮演虐待狂角色。他們尖叫、指責、威脅並且打人。他們緊抿雙唇,皺起眉頭,發誓非做到不可。他們想盡辦法去傷害那個他們一度深愛的人。他們決心向他們「報仇」。

雖然有些人在某些時候會採用以上所述的某種方式,但我們大多數人已發現,這些只是暫時減輕嫉妒所引起的無望、無助感覺。但事實證明這些都只有短暫的效果,等到這短暫的麻醉過去之後,我們只留下空虛與難以排解的怒氣。

因為我們選擇與別人形成關係,而幾乎沒有人能完全免得了嫉妒,所以,最好能找到比較好、比較持久的辦法來處理情緒。著名的精神分析家、哲學家希爾多.瑞奇曾說:「在愛的關係中,嫉妒是一個有什麼地方出了毛病的信號,而不一定是一種壞透了意念。」或許,我們把嫉妒看成「有什麼地方出了毛病」的一項警兆,倒是糾正它的積極的第一步。我們都得為自己的嫉妒負責,沒有其他人需為此負責。因著我們所感覺的而歸咎別人,並無好處。必須我們願意接受:我們的嫉妒是我們的責任。

也許我們必須接受這個事實:我們絶對無法佔有另外一個人。決定在一起,是兩個單獨個體之間的一種協議,在某方面來說,這兩個個體仍然是分開的。我們必須學習了解:愛別人是要他們成為他們自己 - 無論是與你在一起或不與你在一起。如果一個朋友或戀人真要走,即使我們用百般方法去留他,也絕不會成功的。

「嫉妒」這個字源自於希臘字"jeal"。它的意思是一項受珍視的佔有面臨了危機,必須採取某種行動。它暗示了:一個反面的現象經過時間的考驗,能改變成為正面的現象。一旦雙方的關係,以及涉及這個關係的人變愈來愈堅強,愈來愈感到安全時,嫉妒就可減少。學著去放開手,是很困難的,因為我們多半都相信,愛建立在「抓緊」上。或許,最深的愛的先決條件就是有最多的自由。

有一句老話說,愛必須放開手,等到它又回頭,那時你才懂得真正的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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