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

人際關係的挑戰(3)


不要把你的不快歸咎於他人
我們要對自己負完全的責任,不能在外尋求理由。可是,我們永遠把我們的情感和行為歸咎於外在的力量,而很少問「為什麼我選擇那樣的行動和反應呢?」只有當我們為自己的言行承擔完全責任時,快樂和真正的自由才會來臨。祇要是我們在歸咎於別人時感到舒服,我們就永遠不須去評估和改變我們自己的行為。

人際關係並不是我們自私、自我主義、失望及憤怒等垃圾的傾卸場,當我們為自己的歡欣快樂負起責任時,我們才成長。這些東西都不是我們之外發生的,持久的快樂及寧靜是來自內心。當它們是屬於我們的時候,人和事雖然不斷變遷,但歡欣則永遠存在於我們的內心。

在選擇快樂而非失望時,我們不僅能創造它,而且也能使它傳播。所有人際關係都很需要快樂。在快樂中生活,能夠消除大多數人每天遭遇的種種痛苦和冷漠。

作為一個朋友
當我們開始把通常保留給次要關係的友誼包括在內,主要的人際關係就加強了。和一個人的愛人或是一個人的家屬做朋友,在有些人看來,似乎是奇怪的,但這確實是一種明智的見解。因為友誼帶有一種了解別人的強烈願望,這就是愛的主要條件。它需要我們以一種非競爭、非利用、非操縱的方式,對別人抱有一種健全的好奇心。

很奇怪的是,我們易於接納朋友和相識的人,却不易接納我們所親近關愛的人。我們愈關愛,我們似乎愈傷害、比較和評斷。在我們熱心的去使我們所愛的人完美,或是使他們不受痛苦時,我們就貶低他們做為人的價值。我們對他們必然不如我們對朋友那樣信賴、容忍或是關心。但那是在彼此相愛中所需要的東西。

友誼反映出對於人之價值的深切關注,它告訴我們,人不能僅是為了滿足我們的需要,和充實我們的生活而存在。他們也有需要和生活待實現。在這一意義來說,我們要為我們自己負責,同時也情願接受為別人的情況負責。友誼就是藉著顯示我們自己,一如別人也對我們如此,自願分擔充實彼此生活過程的共同協定。

在一種友誼中,每一個人應肯定別人的存在,並增強別人的完整。當友誼增進時,它成為在安定環境中共同分擔弱點的義務。讓我們彼此了解,我們的和諧是最值得注意和關切的事。我們以行動表示彼此尊重,彼此欽慕,並以能夠彼此相聚,及分享對方經驗的機會為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