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

20090219發生的事

980602二
己經三個多月了,現在應該可以平靜地把當時的心情紀錄下來。
那天早上,出門前她還在睡夢中,為了這一天,她特別向公司請了一天假。我則按排定的行程前往桃園,有個學校得去做產品簡報,本來應該自己開車前往的,但主管卻臨時改變主意要開車接送到目的地學校。一路上,主管仍高談濶論,只是在意他的生意;我一向擅長隱藏心事,沒讓他察覺今天的我不同於平常的我。
做完簡報,回到公司,告知主管家裡有事,要趕著回去處理。主管平常就常提:公司採自我管理制,所以也沒特別過問,就讓我先回家了。
一回到家,看到的是我做不到的事:她正在"手刄"我們的大型婚紗照。事己至此,我無言以對;她也很認真地將照片撕成碎片,似乎藉以忘記我倆的過去。
她忙完手上的事情,要我把文件填一填。我問她:這樣的處理方式對她是最好的嗎?她沒有回答,只是說:她應該傷害了我。我回她:脆弱的人才會被傷害,心理建設健全的人不會被傷害,只是我沒告訴她:我雖然沒被她傷到,但不代表我不會掉淚,只是不會在她面前掉淚。
換她在文件上簽字的時候,我突然一陣心酸:不知道那個天殺的--誰說女人苗條才好看,今天的她憔悴好多。其實早在農曆年時,我就感覺到大勢己去了。她己經悄悄地把很多東西搬回娘家了。
我堅持載她回娘家,也讓自己面對岳父大人,岳父大人希望我們好聚好散,聽到岳父大人這麼勁爆的規勸,我不再抱持任何希望了。除了感謝岳父大人多年來的照顧而且把女兒交到我手上,也為沒能繼續照顧他女兒向他致歉。
在前往市公所的路上,她就坐在機車後座,我們曾經那麼親密,現在卻距離那麼遙遠。這將是我們最近、最後的一次接觸了。
辦完手續送她回家,她希望車停巷口就好了,我也沒堅持送她到家門口,我知道我和她都無法再忍住淚水了。好心痛又好熟悉的感覺湧上心頭,心痛的是:我最親密的人不可能再和我朝夕相處了,生離死別不就是如此。熟悉的是:這個地方不是婚前我每天送她回家的巷口嗎?十多年的緣份似乎就得在此時此地劃下句點,好諷刺。
強忍淚水,我還得裝得若無其事回公司上班,好不容易熬到下班,回到家裡,不再有她的家,時至今日,我仍無法用言語形容這種空虛...
她知道我打完球後常會肌肉酸痛,幫我準備了舒緩肌肉酸痛的藥;她知道我外面跑業務,有時會頭痛,也幫我準備了散利痛。天啊!她在要離開的時刻仍惦記著我。我們沒有爭吵,到今天,我仍不想去知道她離開的原因,但就如同我對她說的:對於十多年來的相處,我只有心存感恩。讓她離開,是希望她能過想要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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